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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5 23:09:26
当然,实业出身的蒋泉龙可能做梦也没想到上市能带来如此多的光环和实惠,蒋泉龙更是以持股70%的股份折合身家11?9亿元,位列2001年《福布斯》中国内地富豪榜第39位,“稀土富豪”的名号在香港很是出名,文化程度不高的蒋泉龙被媒体称作“玩转资本魔方的高手”。
智维律师评析:
特定的时代,造就特定的英雄。历史往往在其中给我们开尽了我们始料不及的玩笑。很多的证券领域高材生可能终其一生,还不一定对资本市场有多么充分的理解,更不可能成为所谓的资本高手,而一个小学没有毕业的人物却倾然间成为“玩转资本魔方的高手”。不知道这是一个玩笑还是一个悲哀。
但是,故事终究是故事,玩笑终归是玩笑,玩笑和故事只能讲述一时,虚构的成分毕竟要成为故事和玩笑的主料,蒋泉龙也是如此,罩在他头顶上的光环不可能永远不退去色彩,当一切都揭开时,我们又不禁哑然失笑。
惹火烧身:祸起神秘举报信
一封举报信让蒋泉龙陷入麻烦。
2002年11月左右,香港联交所收到一封关于新威集团公司的投诉信,直指中国稀土业绩虚假。
据媒体传言,该信经由港府高层转至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监会,信的内容直指中国稀土的稀土类销售额有虚增。
对此问题,新威集团依然信誓旦旦:2000年以后,中国稀土的账务绝对是真实的,没有任何虚假。
2002年5月下旬,国内一家财经媒体撰文指出,经其调查了解,确信中国稀土存在虚增业绩的情况。随后,中国稀土公告声称,联交所已就该信件对公司进行若干查究,但同时又表示,报道并无凭证、毫无根据地捏造事实已构成诽谤。
2003年7月4日,香港证监会罕有地发表声明表示:“本会的法规执行部在2003年5月20日,着手对中国稀土的事务进行查讯,有关查讯仍在继续。”
香港证监会的此番声明缘起中国稀土董事长蒋泉龙言语不慎,蒋于6月底向传媒透露,早于2007年11月已被监管机构调查,称公司“正被监管机构全方位的摸底”,这可能令公众误以为有关调查已经完结。
而此前香港联交所曾要求中国稀土就此发出公告,澄清该公司正在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79条,即怀疑上市公司可能有涉及诈骗或失当行为等情况接受查讯,但这一要求遭到中国稀土拒绝。因此,香港证监会少有地“亲自出面”公布事件。
2003年7月6日,中国稀土终于发出通告,确认正在接受调查;不过,中国稀土却将拒绝香港联交所要求刊登公告的责任归于香港证监会,表示是为了遵守保密责任。
知悉原委的香港舆论哗然,香港媒体指出,中国稀土以“保密责任”为由,拒绝披露被调查的事情是欠缺依据的,因为当事情已经被传媒广泛报道,尤其是证监会主动披露此事时,被调查方更不能以“保密原则”为由而不作披露。
尤其引人瞩目的是,蒋泉龙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声称“我认为公司上市难免有点水分,比如80%是真的,20%可能有水分,上市后要将这20%的水分甩干,这是正常现象”,蒋泉龙似乎已经对自己注水的行为“供认不讳”。
香港媒体对中国稀土的质疑之一是,1999年中国稀土的招股书所披露的上市前的业绩是否真实,是否存在着虚构业绩上市?
中国稀土招股书披露该公司1998年的稀土销售额为3?0775亿元,而质疑则引用江苏省稀土办的统计数字:1998年全江苏稀土企业实现销售收入5?84亿元。其中包括了比较大的企业有七八家,江阴加华、溧阳方正、中国稀土等都在其列。中国稀土怎么可能一家就独占了3亿元之多呢?
蒋泉龙似乎对于非他本人公布的数字采取一概否认的态度,再一次否认江苏省稀土办的数字,认为远远不止5?84亿元,称江苏省稀土办的数字是按照分配的计划上报的,不是全江苏稀土企业的实际产量。
至于由《稀土企业与市场》和中国稀土行业协会提供的中国稀土实际产量和销售额等数字,蒋泉龙表示,报给稀土行业协会产量和销售额是与缴纳的会费相关的,因此自己少报了。
此次中国稀土事件中,香港交易所曾经要求中国稀土发布公告,澄清其正在被香港证监会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79条进行查讯的事实;但中国稀土则援引《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78条(一)“保密责任”,拒绝发出公告。双方一时僵持不下。
果不其然,蒋泉龙的中国稀土在众多掮客“豪华包装”顺利上市后,终于露出了破绽。或许,在中国稀土上市时,蒋泉龙还根本不知道“上市”为何物、如何“包装”?以及“包装”将会触犯多大的法律等。
但是,从蒋泉龙的对香港证券监管法规的运用(无论是否为他自己亲自应用),可以看出蒋泉龙还是有一点点法律的意识的,只不过,这种法律的意识来的稍微晚了点,是因为要抵制或对抗法律而拥有的法律意识。这时的觉醒,毕竟已经晚了!
深陷泥潭:拿什么来拯救你
中国稀土彼时已是一盆浑浊之水。但是蒋泉龙依然曾有信心地说:清者自清,但需要时间去沉淀。
历经磨难而出的2002年年报,中国稀土集团总资产达10?29亿港币,总负债为7527万港币,净资产为9?38亿港币,营业额为4?68亿港币,净利润为4103万港币,较2001年跌了71%,中国稀土业绩大幅度缩水。
中国稀土是否具备较强的业绩能力,还有待于时间验证。但是,业内人士认为蒋泉龙的危机似乎并不会就此结束。
相关人士对蒋泉龙“资本魔手”技艺进行了如下分析:
作为一家当年并非特别显眼的稀土企业,可以有如此众多的资本高人相助上市,并一举找准诱人的股市概念,从而成为被热捧的对象;中国稀土原属戴帽乡镇企业,但经过令人眼花缭乱的股权转换而顺利蜕变成一家大股东在BVI注册成立的公司,同时,蒋和家人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如此复杂的资本运作,不可能是蒋的资本魔手,而是蒋背后的“魔手”。
只读过4年半书的蒋泉龙几乎不可能具有开创性驾驭中国稀土登陆港股的资本财技,那么,香港证监会要追究的是,中国稀土前世今生与其老板蒋泉龙以及蒋泉龙背后的资本魔手到底有着怎样暧昧而清晰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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