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的前世今生

2013-12-29 19:49:58

  关税,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是我国海关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课征的一种税收。在全世界各地,关税的起源都离不开“领土”,调侃式的描述关税则是:“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当然,随着现代国家的建立,关税制度也开始逐步精细和完善。除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税收共性外,关税在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保护国内各产业发展、调节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活动上发挥着独特作用。

  我国的关税起源于3000多年前的西周时期,与当时官府设置的关卡有关。诸侯国为了确保自己的封地完整,防御外敌,在各边境设立关卡,早期仅为查验通过者是否携带违禁品,而后发展为征收费用。因此,一个国家的关税自主权与国家主权紧密相关。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将我国的关税自主权拱手相让,直至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才真正将关税自主权收回,并不断完善关税制度,以确保其功能的实现。

  从征收对象的角度来看,关税可分为正税和特别关税。正税是指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目前大部分国家只征收进口税,我国仅对一小部分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商品征收出口税,不征收过境税。而特别关税是因某种特定目的而征收的关税税种,常见的特别关税有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两种进口附加税,是针对他国倾销商品和政府补贴的商品征收的税种,以确保正常的国内市场秩序。

  从征税方式上说,目前世界通行的方式有从量计税、从价计税、从价和从量复合计税以及滑准计税几种。从量税是以商品的计量单位(如重量、数量、容积等)为依据计征关税;从价税是以商品的价格为依据计征关税;复合税是指同时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方式计征关税,如一批20吨的进口货物,其中10吨采用从价计征,10吨采用从量计征;而滑准税是按国内市场商品价格的涨跌来调整某一商品的关税税率,一般来说,高档商品的税率较低甚至不缴税,低档商品税率较高——说白了,这也是为了保护国内市场。

  根据财政部税政司公布的数据,2010年至2012年,我国关税收入总额分别是2027.83亿元(当年税收总额73210.79亿元)、2559亿元(当年税收总额89720.31亿元)、2789亿元(当年税收总额100601亿元),分别占当年税收总额的2.8%、2.9%、2.8%。可见,我国的关税水平一直处于低位,完全履行了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时“降低关税整体水平”的承诺,使国内贸易市场更加开放和国际化。

  凡此种种,关税似乎和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关系不大,其实不然。当我们直接从国内市场购买进口商品时,并不需要自己报关税,这层关系看似淡了一些。但是当普通人出境游玩,从海(关)外市场购买商品时,就需要报关税。

  得益于诸多税收优惠政策,香港一度被人称为“购物的天堂”。几年前,内地游客办理港澳通行证到时尚之都香港去旅游,旅游中最重要的任务不是欣赏香港的都市风景,而是疯狂购买心仪已久的各类商品。

  那时候,海关对于个人境外旅游带回的商品监管并不严格,而由于各类关税优惠,海(关)外市场的大部分商品价格都远低于境(关)内市场,因此使得大批内地游客在海(关)外大批量采购商品。一些“海外代购”也悄然兴起,有大批量采购需求的内地游客甚至为此特意出境(关)游。

  随着海关监管的进一步规范,我国内地的各大口岸陆续传来游客们补缴关税的消息。那些曾经看似无关的税种和税收条例,从此与每一个可能海(关)外游的民众息息相关了。

  出关时,游客们带上自己的笔记本和单反照相机,但是却没有办理出境申报,海关要求一同补缴税款。经过一番论证和解释,游客们总算保全了自己携带出关的物品。但是随后,购物袋里的IPAD、HTC手机以及各类化妆品,又成了课税的对象。

  本以为自己在关外市场购的IPAD和HTC手机比关内市场优惠800多元,没想到最终需补缴1000多元的税才得以顺利入关,实在得不偿失。当然,如果化妆品总价值超5000元,那50%的关税税率也早已使得出关扫货变得毫无意义。

  许多游客曾经怀疑,是不是有新规定出台了,以前也没听说补缴税款的说法。其实,法律规定一直都在,只是以前海关对于个人出入境(关)的监管没有那么严格。2010年,海关总署高调地发布了一个公告(见图3?1),重申个人自带5000元以上物品,超限部分缴税,无法分割的单件物品需全额缴税,另有包括笔记本、照相机、手机等在内的20件物品不论价值几何,均需缴税。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

  为进一步增强海关执法透明度,方便旅客进出境,明确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规范和统一海关验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特此公告。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近年来,关外扫货的人群越来越庞大,海关加大了查处和宣传力度,于是“中枪”倒下的人越来越多,留学生们甚至纷纷高喊:“以后回国请祼奔。”毕竟,5000元太容易超标,也许一套名牌服饰就够缴税标准了。

  不过,按照现行关税征收条例的规定,有20种商品只要购买即需缴税,无论数量多少、价值几何,这其中就包括游客们爱在海(关)外购买的手机和电脑设备。具体规定见图3-2所示的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

  根据《国务院批转关税税则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步清理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国发〔1994〕64号),对20种商品,自1995年1月1日起,无论任何地区、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口,一律停止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关于重新明确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税号范围的通知》(财关税〔2004〕6号),对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等20种商品税号重新予以明确。

  除根据税则税目改版和调整的税号重新明确外,将数码相机、数码复印机、IC卡读入器、闪烁存储器、移动硬盘和网络摄像头等新产品也纳入应属于上述商品的税号范围。

  上述商品进口时,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号进行认定,并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本公告自2004年4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个人入境自带物品需要缴纳关税的规定并不是独有中国一家,其他国家和地区都是如此。毕竟,如果谁都跑到香港这片大保税区去购物,国内的正常交易秩序必然受到破坏。再加上,海(关)外代购发展起来,那就更不得了。

  除了个人入境自带物品需要缴纳关税外,内地商家从国外进口物品至国内出售,也需要缴纳关税。当然,在入关时,海关不仅负责关税的征收,还会代收增值税。

  例如某内地商家进口一批电子产品,价值900万元(税前),普通关税税率10%,增值税税率17%。此时,内地商家进口关税完税价格为X=900万+10%X,可得X=1000万(元)。代征增值税的完税价格为1000万+1000万×17%=1170万(元)。

  与其他流转税不同,关税的税率因时、因进口国、进出口货物品种不同而不同。税率的变化对国家对外政策反应灵敏,例如我国对一些最不发达国家的税收优惠幅度较大,有些商品甚至达到进口零关税。

  不同的国家,关税政策也截然不同。美国通过进口货物的海关价值征收进口货物关税,进口商缴纳的海关税费包括边境税、特别税费(如反倾销税、 反贴补税)等。海关关税优惠主要针对两种:一种为由美国出口的产品在国外经过加工复运进口的产品;一种与美国贸易政策息息相关,如与某国在贸易政策上交好,可能会对某个或某部分产品采取关税优惠。

  墨西哥以商品发票价格作为评估商品价值和缴纳税额的依据,进口关税的税率从免税至20%,大部分税率在0~10%之间。

  日本的平均关税率比较低,在5%以下。

  注重自由贸易的以色列,从1997年起对自由贸易协定国——加拿大进口的农业、工业产品实施免税;1999年在纺织品、木材方面实行减免税……随后,土耳其、波兰、匈牙利以及墨西哥等国出口到以色列的产品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关税减免。

  这里再向大家介绍一下“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是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商品的分类目录,照生产部类、自然属性和不同功能用途等,将国际贸易涉及的各种商品分为21类、97章。“协调制度”的前6位数为HS国际标准编码,HS有1241个四位数的税目,5113个六位数子目。目前,已有200多个国家(地区)采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制),上述提到过的美国、墨西哥、日本和我国都采用该原则。

  了解关税,不仅仅让你免除入境时受到“缴税”的突袭,还能让你以更加客观的态度来认识舶来品,那高出来的价格也许不是商品成本,而是税负。

  当你出入境自带物品超额或者携带了不免税的20类商品时,你需要缴纳关税;当你在商场购买进口物品时,你所付的费用里已经包含了一定额度的关税。关税,名义上是四大流转税之一,实质已经超越税收本身的含义。除了增加财政收入外,关税还承担着保护国内市场、维护贸易秩序的重要作用。

本文摘自《一本书读懂中国税》


  税收,无疑和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密切相关。可是,你真的了解中国的税收吗?
  你可知道,就连打瓶酱油,你都在为国家缴纳税款?
  你可知道,为什么同样的饮料到了KTV就会价格翻番?
  你可知道,每一笔油费当中都包含了近三分之一的税款?
  你可知道,“新国五条”与房产税无关,反倒与个税“交往密切”?
  ……
  本书会帮你真正了解中国税。它将借助生动有趣的人物故事和贴近生活的案例描写,全方位介绍中国的各个税种、中国税制与外国税制的区别与相同之处,以及中国税制改革中的种种热点问题。总之,你将通过这本书,360°读懂中国税。

 承诺与声明

兄弟财经是全球历史最悠久,信誉最好的外汇返佣代理。多年来兄弟财经兢兢业业,稳定发展,获得了全球各地投资者的青睐与信任。历经十余年的积淀,打造了我们在业内良好的品牌信誉。

本文所含内容及观点仅为一般信息,并无任何意图被视为买卖任何货币或差价合约的建议或请求。文中所含内容及观点均可能在不被通知的情况下更改。本文并未考 虑任何特定用户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状况和需求。任何引用历史价格波动或价位水平的信息均基于我们的分析,并不表示或证明此类波动或价位水平有可能在未来 重新发生。本文所载信息之来源虽被认为可靠,但作者不保证它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作者也不对任何可能因参考本文内容及观点而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责任。

外汇和其他产品保证金交易存在高风险,不适合所有投资者。亏损可能超出您的账户注资。增大杠杆意味着增加风险。在决定交易外汇之前,您需仔细考虑您的财务目标、经验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文中所含任何意见、新闻、研究、分析、报价或其他信息等都仅 作与本文所含主题相关的一般类信息.

同时, 兄弟财经不提供任何投资、法律或税务的建议。您需向合适的顾问征询所有关于投资、法律或税务方面的事宜。